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四川警察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四川警察学院泸州校区学生食堂第三餐厅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四川警察学院泸州校区学生食堂第三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CQDCG(**)L*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川警察学院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韦老师 电话:**-***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2 **-***7
代理机构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江景北路6号沣泽苑宾馆B座四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
为更好服务学院师生,四川警察学院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具有相应资质和丰富餐饮服务经验的社会餐饮企业对我院泸州校区学生食堂第三餐厅(学生食堂三楼)进行托管经营。中标人按照要求为我院学生食堂提供餐饮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川警察学院泸州校区学生食堂第三餐厅(学生食堂三楼)总面积约**㎡,其中后厨面积约*0㎡,大厅座位数可容纳约*0人,包括5个包间。水电气已经接入操作间,餐厨设备、就餐桌椅及后厨标准化改造需由中标人负责。经营范围为学校认定范围内的综合餐饮服务。
服务期限: 5年(*个月),以合同约定日期起算。服务地点:四川警察学院泸州校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自 ** 年6月*日至**年 7月2日下午*:*前(节假日除外)在泸州市江阳区江景北路6号沣泽苑宾馆B座四楼*1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须加盖单位鲜章);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
六、开标地点:
泸州市江阳区江景北路6号沣泽苑宾馆B座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公告五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