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大楠镇等5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农民集中安置区房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沐川县大楠镇等5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农民集中安置区房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沐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沐发改行审【**】*0号、沐发改行审【**】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金惠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社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乐山金惠农林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沐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沐发改行审【**】*0号、沐发改行审【**】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楠镇、建和乡、富和乡、海云乡、新凡乡等5个乡镇。
2.2建设规模:沐川县大楠镇、建和乡、富和乡、海云乡、新凡乡等5个乡镇立项实施*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预计建新农户**户、建房面积***平方米。
2.3标段划划分及招标范围:标段划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内容中农民集中安置区房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全过程施工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监理合同签定之日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年1月至今完成2个投资不低于3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lsggzy.com.cn/)"交易平台入口"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日 *时*分,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山金惠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8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三号梵木Flying国际文创公园 C1栋*2、*3
邮 编:***0
联 系 人:邓女士
电 话:*8-****
传 真:/
此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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